基本职能:财政票据领购资质审查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海域等国有资源管理及使用相关政策;负责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监管;参与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稽查管理及清退审核,确保执收单位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负责全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负责征收管理网络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负责农村综合改革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原预算外科发放的周转金的回收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申报事项。
领用非税收入类票据
申请材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省级以上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收费文件。
领用医疗收费票据
申请材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领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申请材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及复印件。
领用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申请材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会团体章程及复印件。
领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申请材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及复印件,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申请书。
办理地点:环翠区财政局1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