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设置: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2名。
(二)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基本职能:组织协调全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市节能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新能源推广开发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的审核和超标准耗能的确认及实行超标准加价收费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示范推广项目;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协调指导企业节能降耗及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