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设置:现有工作人员3人。
2.基本职能:主要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保护、湿地资源保护等。
3.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1.服务项目:林业植物检疫。
2.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和个人的身份证明。 2、《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3、所需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林业局。
1.服务项目:运输、邮寄、携带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或省境审批。
2.申请材料:1.《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境准运证申请表》;2.《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运达目的地省份林业厅(局)同意函件。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林业局。
1.服务项目: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2.申请材料:1.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填写《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驯养繁殖场所的基本情况及设施的报告,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文件或与产权单位签订的承包、租赁协议; 3.银行资金证明。4.技术人员(畜牧师、兽医师)技术资格证书。5.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以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6.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7.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8.申请驯养繁殖的各项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
1.服务项目: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2.申请材料:1.外国人在本市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许可申请表。2.证明申请人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3.开展相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的对象、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权益及活动组织方式。4.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代理协议或合作协议。5.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6.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代理人及合作方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林业局。
1.服务项目:出售、收购、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2.申请材料:1.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填写《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单位或个人的法人执照或身份证明。3.《驯养繁殖许可证》。4.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证明。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林业局。
1.服务项目:跨省及省内运输、邮寄、携带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2.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或申请人身份证明;2.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证明; 3.说明运输发货单位(个人)、收货单位(个人)、运输起讫地、途经地,运输种类和数量、运输时间等的申请材料。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