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设置:主任1人,科员6人。
2.基本职能:负责种子经营许可,种子质量监管,农技推广等相关工作。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3.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种子检验室、仓库的产权证明;或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4.种子检验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实景照片.
5.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
6.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
7.种子生产经营、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8.种子生产经营地点检疫证明.
9.品种审定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及转让合同复印件.
10.种子生产经营安全隔离和生产条件说明.;
办理期限20日。
地点:统一路254号农业大厦9楼农技中心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4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5.品种特性介绍.
6.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7.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
办理期限20日。
办理地点:统一路254号农业大厦9楼农技中心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1.蚕种生产许可证审批表.
2.场地、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情况报告及产权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
4.生产具有品种保护权的蚕种,须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转让合同复印件.
5.企业技术力量、育种、生产等基本情况报告.
6.蚕种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7.申请蚕种冷藏、浸酸生产许可的,还须提交蚕种冷藏库房、浸酸设备仪器、场地照片和相关情况介绍,以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
8.品种审定证书.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统一路254号农业大厦9楼农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