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设置:5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5:30
基本职能:取水许可;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库大坝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的竣工验收;泄洪、输水建筑物上交通桥兼做公路审批;年度取水计划审批。
取水许可:
申请材料:1、申请书 3 份;
2、取水位置平面图 3 份;
3、取水单位或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3 份;
4、建设项目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3 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查:
申请材料:1、申请表3份;2、与水资源论证同时论证、同时审批的取水建设项目:须提供经审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份;
3、只进行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不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的原取水户:须提供排污口设置对周边取用水和水环境(特别是对水(环境)功能区)的影响分析报告3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3份;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 份;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委托合同3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申请材料:1、水工程(河道、水库大坝等)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申请表3份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有关文件3份
3、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3份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可研报告或建设初步方案3份;
5、占用河道的土地利用情况及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3份;
6、水工程(河道、水库大坝等)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的其他相关文件等。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审批:
申请材料:1、申请书 3 份;
2、取水位置平面图 3 份;
3、取水单位或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3 份;
4、建设项目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3 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
3、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联系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
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3份
2、初步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份
3、施工图设计报告及设计图纸5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库大坝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的竣工验收;泄洪、输水建筑物上交通桥兼做公路审批;年度取水计划审批。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3份
2、项目建议书3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3份
4、初步设计文件3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3份
2、流域综合规划或者防洪规划
3、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一式10份;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3份
2、工程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及调整批准文件
4、历次下达投资计划文件
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意见
6.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申请材料: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3份;
2、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替代方案3份;
3、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水库大坝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的竣工验收:
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
2、工程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及调整批准文件
4、历次下达投资计划文件
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意见
6.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泄洪、输水建筑物上交通桥兼做公路审批:
申请材料:1、利用上述水利工程兼做公路的申请书;
2、利用泄洪、输水建筑物上交通桥兼做公路有关技术资料和补偿措施;
3、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年度取水计划审批:
申请材料:
1.用水计划申报表(原件1份,纸质)
2.用水计划调整申请(原件1份,纸质。用水计划需变更调整时)。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