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设置:4名工作人员
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民政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
2、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及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4、负责辖区老龄工作。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 —17:30
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城市特困人员申请: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4张照片
办理时限: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
申请材料: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部队原始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照片5张
办理时限: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社会保险证明、照片3张
办理时限: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城市低保申请:
申请材料: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残疾证或医院病历、结婚证或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子女在校证明、水电费收据、申请人社会保险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4张
办理时限: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低收入认定:
申请材料: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残疾证或医院病历、结婚证或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子女在校证明、水电费收据、申请人社会保险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4张
办理时限: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医疗救助: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或死亡证、低保证或收入证明、住院医疗发票、住院结算清单、慢病发票及结算清单、子女收入证明、照片3张
办理时限: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教育救助: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学生证或在校证明、照片3张
办理时限: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