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6个:
(一)办公室 电话:5225643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史志编修、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综合性会议组织和行政接待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科研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审批局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的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指标管理、支票管理、现金管理、公务卡管理、工资信息审核及各类报表编报等工作;指导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日常及年度考核工作。
(二)预算科(国库科与其合署) 电话:5230160
研究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及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下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指导镇(办)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承担区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指导镇(办)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全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基础数据库、专家人才库和中介机构库;负责发布财政绩效评价信息。
(三)文教行政科(挂区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牌子) 电话:5225423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教育、科技、文化、计生、经济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联系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出国经费的审批核定;根据财政支出管理的需要,修订费用开支标准,拟订支出改革办法;负责农村干部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参与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区级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保险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工资发放工作。
(四)社会保障科 电话:5226655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综合科 电话:5222908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海域等国有资源管理及使用相关政策;负责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监管;参与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稽查管理及清退审核,确保执收单位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负责全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负责征收管理网络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负责农村综合改革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原预算外科发放的周转金的回收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申报事项。
(六)绩效管理科 电话:5222720
负责局机关工作总结、报告、会议纪要、财政年鉴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编写和修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政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学习教育和考试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评先选优工作;协调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政风行风、部门包村、党员进社区、进网格访民生、工作纪律、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及局属各科室和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工作;配合市局信息中心开展各项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具体实施和推广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8个:
(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电话:5236335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具体承办区本级预算内资金等账务的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区级财政收支旬、月报和分析报告区级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协调财政、税务、国库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汇总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办理部门和单位决算批复;管理区级财政的银行帐户;负责审批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相关事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和实施;配合牵头科室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
(八)企业财务管理处 电话:5220210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参与研究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有关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拟订商贸流通财政政策,管理商贸流通方面的资金;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相关产业财政政策;管理上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负责拟订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交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编制政府统借外债还本付息年度决算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中长期计划;对区政府有关专项再贷款进行监控与核算;参与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对外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对贷款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拟订担保业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担保业实施监督和管理,包括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制定与监督管理。
(九)财政监督与会计管理局 电话:5225412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政监督与会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区财政监督与会计管理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全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主管全区会计人员的上岗认证、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会计人员负责考试、考核、选拔、委派(聘任)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和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业务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和基层财政管理处 电话:5222902
负责掌握各联系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区基本情况,并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并协调与此有关的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财政支农工作形势分析;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监督和分析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的有关预算调整意见;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所联系部门进行项目的绩效管理;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有关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拟(修)订有关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涉农补贴专项资金,拟(修)订有关补贴资金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农村干部财政补贴资金的兑付发放工作; 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十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电话:5226737
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财政性投资和专项资金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绩效性评审;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5225325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具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环翠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管理信息公告的发布,确定采购方式,审定政府采购合同;依据政府采购制度、办法,依法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负责对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政府采购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十三)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电话:5281697
根据区政府安排做好对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公司归集资金方案,做好与局各科室沟通联系,办理具体融资业务,保持充足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负责全区企业周转金的调度放款和监督管理,与各科室配合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分析审查,确保财政周转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负责投资公司对各企业借款的清理、回收工作;负责借款企业以物抵顶周转金中收回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法院、工商部门对部分破产、倒闭、吊注销企业的资产清理工作,使财政周转金损失降到最低;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电话:5205711
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监替执行;拟订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省立项的年度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报年度预决算;负责组织对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立项审查、计划编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和运行护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对外交流、合作和引进外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