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威海市有关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城乡规划、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
(二)负责荣成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核和报批;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及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的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城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和专项设计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