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二)按照上级宣传部门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全市宣传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各镇党委的宣传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理论研究、理论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
(四)围绕全党工作大局,搞好社会舆论引导;指导、协调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的工作;负责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市文化体育局、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荣成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新华书店的工作。
(五)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推荐党员教育教材;与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七)制定全市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