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调任、转任)、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股级职务人员的任免审查和备案工作;综合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和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系统奖励表彰事项,审核向上级推荐的奖励表彰对象;负责市政府部门人事档案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教育系统除外);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