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协调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3、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兴办老年事业,发展老年产业,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4、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5、对全区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6、总结交流经验,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街道办事处老龄工作;7、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老年法》的执法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8、承办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