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申请材料:
1.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交原《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人员,需提交材料如下:
(1)《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纸质1份);
(2)《(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纸质1份);
(5)申请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单位需提交接生30例以上经历的证明文件(纸质1份)。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服务窗口。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新申请的不用提供);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申请表》(纸质1份);
4.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纸质1份);
5.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服务窗口。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纸质);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原件3份,纸质);
3.申请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材料原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件1份,用于现场查验,其他);
5.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纸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服务窗口。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执业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登记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现场核验)1份;
3、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村卫生室同意、乡镇卫生院审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拟聘用的有关材料(非必要)。
二、变更业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登记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现场核验)1份;
3、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村卫生室同意、乡镇卫生院审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拟聘用的有关材料(非必要);
6、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1份(现场核查)。
再注册提 交 材 料
1、《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现场核验)1份;
3、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1份;
5、相关培训、学历、考核证明1份。
注销注册需提交:
1、《乡村医生注销注册申请表》1份;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1份;
3、注销证明文件1份。
办理时限:首次、注销、再注册为15个工作日变更为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