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设置:工作人员5人
2.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基本职能: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1.申请表、照片
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卡)
3.该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4.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家庭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务:
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2.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证》)或由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独生子女家庭情况证明”的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子女死亡证明。子女死亡证明是指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申请人应在每年1-2月份期间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办理条件1、户籍在威海市境内;女方年满49周岁(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计划生育关系迁入、迁出: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原件。省外迁入的,需提供外省的加盖三级公章的育龄妇女生育状况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生育登记服务: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的需要提供协议书、判决书、孩子出生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事
办理地点: 鲸园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再生育申请的受理、审核:
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的2寸照片
2、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3、婚育情况证明
4、申请表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临时救助服务: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需详细陈述申请原因、家庭收支状况、病情灾情等内容);
2、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银行账号;
4、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病历、灾害照片等证明性资料;
6、《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一份。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服务: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户籍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山东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
4、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办理时限: 每年9-10月集中办理,即时受理,限时办理。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户口本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4、申请表
5、结婚证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7、企业倒闭,主管部门委托其挂靠在该部门其他企业退休的,由原主管部门单位等提供企业倒闭的相关证明以及本人全额缴纳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的证明,退休时未享受到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可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8、破产企业职工,由法院、主管部门等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可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9、城镇无业人员需提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卡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养老金收入证明;申请人员需提供本人在邮政储蓄银行的账号
办理时限: 每年4月1日--5月31日个人申报,即时受理,限期办理。
办理地点:鲸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