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2.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3.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基层文化建设。
4.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文化产业发展。
5.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负责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包括歌舞娱乐、网吧、电影、出版物等)的行政审批。
7.管理全市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文物、博物馆事业。
8.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社会管理工作。
9.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服务机构的审查转报工作。
10.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1.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准入和退出管理。
12.负责全市出版物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