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镇、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承办镇、村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与临市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指导全市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